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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语康职能简介。

开展学前教育,承担学龄前听障儿童听觉干预、听觉言语康复、言语矫治等康复服务,听力语言残疾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以及相关技术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省语康2021年重点工作。

1.以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为抓手,变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2.以规范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向康复效果要效益。

3.寻求与更多的市(州)合作,再建1—2个分中心,做大做强业务。

4.向省发改委申报,形成《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类收费标准》,同时,向省财政部门申报免税。形成事业发展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5.发挥行业指导中心的作用,会同省残联康复处,依据中国残联制定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对全省定点机构进行督导考评。

6.面向基层,送康上门,服务基层更多的听力语言残疾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语康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支出。省语康2021年收支总预算342.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语康2021年收入预算34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7.2万元,占19.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万元,占45.30%;事业收入120万元,占35.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语康2021年支出预算3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万元,占45.3%;项目支出187.2万元,占54.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语康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定额公用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语康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定额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0万元,占6.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占93.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省语康聋儿训练老师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语言训练补助经费等,为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语康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万元,其中:

公用经费35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维修(护)、培训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语康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语康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语康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语康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省语康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语康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语康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即聋儿训练收入和听力测试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20210329020521627.xls